保健品专卖店全套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3、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4、门店管理制度1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每天早上7:55必须到营业厅,此时应已着好工装,扎好头发,化好淡妆上台席开始做工作准备。若7:55还未化好妆的,立即补妆并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50元。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
1、为规范保健食品标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制定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
2、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3、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4、法律分析:不准经营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套号冒号的保健食品。、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
5、经营者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经营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健全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6、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健用品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保健用品是指以日常保健和预防疾病为目的,具有调节人体机能、增进健康或者有促进康复功能的产品。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什么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以下内容:进货日期、数量、种类和产地等基本信息。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哪些制度
法律主观:保健食品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有: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保健食品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建立以下主要制度:第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二,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措施。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三)经营人员必须有合法的健康证明,并按法律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