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退换规定
1、出现以下情况可以退换 药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药品属于政府命令召回的药品; 其他情况退药均由相应临床科室负责承担经济损失。
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因为药品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6年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如此规定在于保障药品的质量。因为存储方式、环境等因素的改变都有可能影响药效,甚至污染药物。
4、按规定,商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退换。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为保障他人用药安全,一旦售出,药店有理由不退换。
5、药店退货的三个条件药品一经销售是绝不能给你退换的,不管拆没拆包装,在不在有效期,你告到哪儿都没用,到消协、到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没人支持你。
6、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药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按照《药品入库验收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执行,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擅自作出退货处理,待药监部门核准后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3、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目前患者要求退药的原因较多是院方责任,为避免纠纷,特制定本院退药管理制度。
4、年6月1日起执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章第八节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5、药店退货的三个条件:(1)顾客无电脑销售小票(发票)或商品超出退货期限、或将商品拆开使用,无法再次销售的。(2)若无质量问题,对于贴身物品、药品、食品和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不予办理退货。
6、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第七条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药品管理法药品售出概不退换
1、法律分析: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六条 药店经营药品,必须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
2、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3、药品管理法对退药的规定: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在无原始凭据、包装受损、药品质量变更等情况下,一律不得退药。如果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予以退药。
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
1、法律分析: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如下: 为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药品退货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药品退货管理制度,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不合格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付款。
2、第五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销售。
3、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放入不合格药品区,填写不合格药品台帐,报损填写报损审批表,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由药监局集中统一销毁。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保存5年。
药品售出后是否能退?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
1、因此药品退货管理制度,从保护其他患者健康药品退货管理制度的角度出发,药品只要没有质量问题,一经售出,就不能退换药品退货管理制度了。这不是药房写的霸王条款,是有法律依据的。
2、法律主观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药品售出的,若是因为药品质量问题,是可以退货的,其他原因,不得退换。药品质量问题包括:药品有色点或变色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药品有板结,样品受潮了;药品有可见异物等。
3、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六条 药店经营药品,必须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百七十三条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4、法律分析:国家规定药品除非质量有问题,否则一经售出不能退换。药品不同于衣服等物品,有其特殊性,所以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如果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话,药品的确不能退换。
5、医药行业规定药品售出后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因为药品出售后,即使你没有打开,但是你不能证明你买药到退药这段时间的保存是合理有效的,即你证明不了药品质量是合格的,所以药店不会接受退换。
6、法律分析:药品不能退换。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法律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七条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药店退货的三个条件
药店退货的三个条件药品一经销售是绝不能给你退换的,不管拆没拆包装,在不在有效期,你告到哪儿都没用,到消协、到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没人支持你。
药店退货的三个条件分别是有明确质量问题、过期和被国家停售和召回。药品不同于衣服等物品,有其特殊性属于特殊商品,如果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确不能退换。
药店退货的三个条件分别是有明确质量问题、过期和被国家停售和召回。这三个都是可以到药店里退货,而且是无理由退货的条件。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 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