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票据的使用
财政票据购领对象必须是符合使用财政票据规定的具有独立核算、会计制度和专职财会人员健全的部门(单位),其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或派出机构使用的财政票据,一律由主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购领、保管和分发。
财政票据必须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专职财会人员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购领。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或派出机构使用的财政票据,一律由其主管部门的财务部门统一购领、保管和分发。财政票据实行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后者是指使用时由用票人根据有关规定按事先在计算机中设定的项目、标准,用计算机打印的财政票据。其他财政票据 其他财政票据主要包括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医疗票据、捐赠收据等财政票据。往来结算票据。
财政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捐赠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医疗票据、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票据。
财政票据核对是啥意思
1、财政电子票据是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
2、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
3、第三十四条 检查组根据财政票据检查工作底稿及被检查单位书面意见或说明等相关材料,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核对的基础上,编制财政票据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