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产业中的网络赌博陷阱
随着电竞产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盯向了电子竞技及周边衍生项目。以龚某、刘某为首的14人犯罪团伙设立电竞公司,开发电竞游戏App,以“赏金赛”为名开设赌场,涉案赌资高达860余万元。该案判决已生效,涉案人员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部分人员适用缓刑。
电竞产业中的网络赌博陷阱
电竞游戏App提供了将现金兑换为虚拟货币的充值渠道和将虚拟货币兑换成金钱的提现渠道,用户可以将虚拟货币作为筹码下注,涉案公司从每局游戏玩家下注的金额中抽成,形成用户充值、提现与涉案公司抽成的“上下分”环节,属于网络赌博活动。只要符合“钱进钱出、输赢随机”这一赌博特征,就能构成开设赌场罪,不论是棋牌、手游还是其他形式。
警惕网络赌博陷阱
这类网络赌博活动具有迷惑性和诱惑性,特别是对于热爱电竞游戏的年轻人和在校学生,他们本身辨别能力较弱,容易掉入这类精心伪装的陷阱而不自知。群众应该提高辨别能力、杜绝侥幸心理,通过官方平台和正规渠道下载、登录游戏,不轻信网络广告、私人推荐,不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一旦发现涉赌等违法行为应当主动拒绝、立即举报,万不可相信“丰厚奖金”、“一秒提现”等噱头,否则极有可能倾家荡产、债台高筑,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